401菲尔。第837章第 136818 号,2000 年 12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DWIN BAYOTAS Y IMPERIO,被告上诉人。判决 MENDOZA, J.:这是对 1998 年 12 月 1 日地区审判法院 1998 年 12 月 1 日的判决提出的上诉,该判决[1] 由马尼拉大都会马拉邦第 70 分院裁定被告上诉人 Edwin Bayotas y Imperio 有罪,超出合理怀疑Ricardo Caño 被谋杀并判处他支付后者的继承人 P50,000.00 作为民事赔偿,P60,000.00 作为实际损害赔偿,以及费用。 [2]针对被告上诉人的信息被指控 - 1997 年 8 月 11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马拉邦市,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手持扇刀( balisong),意图杀人、背叛、明显的预谋,并使用超强的力量,当场蓄意、非法和重罪地攻击、攻击、击打/刺伤 RICARDO CAÑO 击中后者的左侧身体和右手,从而对受害者造成刺伤,导致他立即死亡。 [3]被告上诉人不认罪,随后进行了审判。 [4] Ricardo Caño 刺伤发生在 1997 年 8 月 11 日晚上 8 点 30 分左右。沿着 M.H. Del Pilar Street, Panghulo, Malabon, 马尼拉大都会。看来受害人与被告上诉人发生了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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