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5菲尔。 1 第三分区 [ G.R.第 136149-51 号,2000 年 9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WALPAN LADJAALAM Y MIHAJIL 别名“WARPAN”,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第 8294 号共和国法案对简单的非法持有枪支进行处罚,前提是被捕者“没有其他罪行”。此外,如果该人对谋杀或杀人负有责任,则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加重情节,但不是单独的罪行。因此,如果一名被告因向几名即将执行搜查令的警察发射未经许可的 M-14 步枪而被判犯有直接袭击并多次未遂杀人罪,则不能将他单独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这种非法行为也不能被认为加重了直接攻击。 Walpan Ladjaalam y Mihajil 案,也称为“Warpan”,就三宝颜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第 16 分庭)1998 年 9 月 17 日的判决[1]向我们提出上诉,该判决认定他犯有三项罪名成立。对他提出的四项指控。针对上诉人提起的四项信息,[2] 均由助理地区国家检察官 Ricardo G. Cabaron 签署,日期为 1997 年 9 月 25 日。第一个信息 [3] 是为了维持使用受管制药物的窝点。案文如下:“1997 年 9 月 24 日左右,在菲律宾三宝颜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 Walpan Ladjaalam 当时是位于Rio Hondo,[4] 这个城市,共谋和同盟,互相帮助和协助 xxx 他的同案被告的妻子 Nur-in Ladjaalam 和 Ahmad Sailabbi y Hajaraini,当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将所述房子维持为窝点,其中以任何形式使用受管制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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