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ANDRES DAÑO Y TORETA,上诉人。[G.R.编号146786-88]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9月23日
458菲尔。第439章第 146786-88 号,2003 年 9 月 23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ANDRES DAÑO Y TORETA,上诉人。决定 CORONA,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 2000 年 11 月 23 日武端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 分庭的综合判决 [1],在此判决上诉人 Andres Daño y Toreta 在刑事案件 No. . 7972,但在第 7970 号和第 7971 号刑事案件中判定他犯有两项符合条件的强奸罪,并分别判处他死刑。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266-A 和 266-B 条对上诉人 Andres Daño y Toreta 两项强奸罪的定义和处罚的单独信息如下:第 7970 号刑事案件:12 月 8 日或前后, 1998 年下午 1 点,或多或少,在菲律宾北阿古桑省拉斯涅韦斯的 Barangay Concordia,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说,通过武力和恐吓,时不时地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他的继女 BABY JANE G. NALAM 发生性关系,该女儿是十二 (12)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反法律。第 7971 号刑事案件:1998 年 12 月 15 日或前后,上午 9 点左右,或多或少,在菲律宾北阿古桑省拉斯涅韦斯的 Barangay Concordia 和管辖范围内被告人称,被告以武力和恐吓手段,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继女 BABY JANE G....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ANDRES DAÑO Y TORETA,上诉人。[G.R.编号146786-88]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ANDRES DAÑO Y TORETA,上诉人。[G.R.编号146786-8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