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菲尔。 73 二级 [ G.R.第 130667 号,2000 年 2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ILDEFONSO VIRTUCIO JR。别名“GAGA”,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BELLOSILLO, J.:1996 年 4 月 8 日提交了一份信息,指控 Ildefonso Virtucio, Jr. 谋杀 Alejandro Briones。然而,直到今天,被告仍声称自己是无辜的。对被告的定罪是基于以下控方证据: 1996 年 3 月 31 日晚上 10 点左右,Alejandro Briones 站在宿务市 Mambaling 的商店外。他正在看他的邻居玩“chikicha”,一种纸牌游戏。突然不知从何而来的被告 Ildefonso Virtucio Jr. 走近商店,喃喃自语:“Ako nasay andar karon kay duna koy tawo nga nalagutan nga nagpa-raid nako sa shabu。”[1] 被告随后掏出枪朝下开火。然后,被告没有任何挑衅地将枪对准亚历杭德罗·布里奥内斯的头部。枪没有开火。亚历杭德罗站了起来,挡开了枪。他问 Virtucio,“Unsa 人,Ga?”作为回答,维图西奥开枪,这一次亚历杭德罗的腹部被击中。维图西奥又开了一枪,击中了亚历杭德罗的右前臂。亚历杭德罗受伤流血,试图逃跑,但维图西奥头部致命一枪,使受害者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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