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菲尔。第363章第 134607 号,2001 年 12 月 1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CELSO REYNES 别名“BOY BAGA”,原告上诉人。判决 CARPIO, J.:背叛,无论何时出现并在信息中被指控,都将杀害受害者定性为谋杀,并将其提升为谋杀类别。背叛一旦被视为符合条件的情况,就不能再将背叛重新视为一般加重情节,以判处最高死刑。本法院审理的案件,通过自动审查,是 1998 年 7 月 13 日,Urdaneta 市地方审判法院,Pangasinan,第 46 分庭的判决[1],判定上诉人 Celso Reynes 别名“Boy Baga”的谋杀罪加重背信弃义,判处他死刑。指控 Celso Reynes 在一份信息中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内容如下:“1997 年 6 月 20 日左右,在邦阿西南乌达内塔东村南卡马里兰村,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武装用未经许可的枪支意图杀人、背叛和明显的预谋,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向 Claro Bernardino y Pasana 开枪,对他造成多处致命伤,导致 Claro Bernardino y Pasana 瞬间死亡,造成损害和偏见他的继承人。与 RA 7659 修订的第 248 条相反。"[2] 传讯和认罪 1998 年 3 月 16 日,上诉人在律师的协助下提出无罪不认罪。 [3]此后,审判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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