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菲尔。 177 EN BANC [ G.R.第 131609 号,2001 年 8 月 2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BONIFACIO PUERTA Y RODRIGUEZ,被告上诉人。每个 CURIAM 的决定:本法院的自动审查是圣何塞地区审判法院的决定[1],Camarines Sur, Branch 30,日期为 1997 年 8 月 21 日,在刑事案件编号 T-1591 中,认定被告上诉人Bonifacio Puerta 犯有强奸他九岁的女儿珍妮特·普尔塔的罪行。信息内容如下:“在 1996 年 8 月 12 日左右下午 3 点左右,在菲律宾南甘马林省 Tigaon 市的 Barangay San Antonio,在菲律宾的管辖范围内这位尊贵的法院,上述被告以武力和恐吓手段,当场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他的女儿珍妮特·B·普埃尔塔(Janet B. Puerta)发生性关系,她是一个 8 岁的女孩,违背她的意愿和对她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的行为。”[2] 经传讯,被告上诉人不认罪。[3] 在审判中,控方提出了三 (3) 名证人,即:私人原告珍妮特普尔塔;尼维斯普尔塔, 私人申诉人的母亲;以及 Tigaon (Camarines Sur) 农村卫生部门的市政卫生官员 Peñafrancia Villanueva 博士。另一方面,辩方提出了被告本人 Bonifacio Puerta。事实如下: 私人申诉人[4] 作证说,当天事件发生在 1996 年 8 月 12 日,她九 (9)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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