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菲尔。第649章第 133583-85 号,2002 年 2 月 20 日]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ROBERTO BERNAS Y NACARIO,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当被告认罪时,主审法官和辩护律师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和适用判例的严格要求,以保障被告的宪法权利。在本案中,辩护律师不仅没有维护委托人的权利,更糟糕的是,他甚至建议他对未能指控合格强奸的基本要素的信息认罪。因此,上诉人被错误地判处死刑。本法院自动审查的案件是两个相关的决定,[1] 均于 1998 年 2 月 27 日,由 Libmanan, Camarines Sur (Branch 57) 地区审判法院 (RTC) 在 (A) 刑事案件 No. L-1888(我们将在下文中将其视为刑事案件编号 L-1889,因为从主题决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法院无意中互换了案件编号;它的意思是根据后者对上诉人定罪并宣判他无罪根据刑事案件编号 L-1888)[2] 和 (B) 刑事案件编号 L-1893 和 L-1896,认定 Roberto Bernas y Nacario 对三项强奸罪名有无合理怀疑。与第 L-1889 号刑事案件(以及 L-1888 和 L-1890)有关的决定的法令部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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