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RICARDO LATAG 别名“CARDO”,上诉人。[G.R. 15321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1月22日
465菲尔。 683 第一师 [ G.R.第 153213 号,2004 年 1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RICARDO LATAG 别名“CARDO”,上诉人。 J. PANGANIBAN 决定:背叛作为一种合格的情况,必须像杀戮本身一样清楚和令人信服地证明。在本案中,由于没有任何符合条件的情况被证明是排除合理怀疑的,因此该罪行是他杀,而不是谋杀。 Ricardo Latag 案(别名“Cardo”)对利帕市地区审判法院(RTC)(第 12 分庭)2002 年 2 月 27 日的判决[1] 提出上诉,裁定他犯有谋杀罪并判刑隐居永续。 RTC 裁决的决定性部分措辞如下:“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 RICARDO LATAG 别名‘CARDO’,作为直接参与的主犯,在无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犯有谋杀罪,根据第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48 条,在没有任何修改情节的情况下,判处他永久居留的刑罚及其所有附加刑罚,并支付本诉讼的费用。 “被告还被命令向 Judie Acosta 的继承人支付 P50,000.00 作为其死亡赔偿金和 P80,000.00 作为实际损害赔偿金。”[2] 信息 [3] 日期为 2000 年 2 月 7 日,指控上诉人如下:“那是在 1999 年 12 月 31 日左右,大约在 Brgy 晚上 8 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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