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菲尔。 565 第三师[G.R.不。 168628,2006 年 12 月 6 日] 菲律宾人民,请愿人,VS。 EMETERIO RICAMORA Y SUELLO,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RPIO MORALES, J.:正在审查的是上诉法院 2005 年 5 月 13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裁决[1]。 CR No. 00652 完全确认 [2] Sta 的地区审判法院 (RTC)。 Cruz, Laguna, Branch 28 in 刑事案件编号 SC-6841,认定上诉人 Emeterio Ricamora 犯有强奸罪。针对上诉人的信息如下: 1998 年 1 月 21 日左右,在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拉古纳省路易斯安那市,上述被告以猥亵的设计,通过武力和恐吓, ,然后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 MARY ROSE N. ROCREO 发生性关系,违背她的意愿和同意,对她造成损害和偏见。 [3]从由私人投诉人 Mary Rose Rocreo、她的妹妹 Myra Rocreo、市政卫生官员 Martinita Leobrera 博士和 SPO2 Bart Jamito 的证词组成的起诉证据中,收集到以下版本:私人投诉人是最年长的四个孩子都和他们的母亲帕特里亚纳诺(Patria)一起住在拉古纳路易斯安那州巴拉街。 1993 年的某个时候,上诉人开始与私人投诉人的母亲 Patria 同居,直到 1995 年 2 月她前往新加坡担任家庭佣工。在她离开之前,帕特里亚将她的孩子的照顾委托给了上诉人,他们认为上诉人是他们的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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