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EFREN M. CARRASCO,答辩人。[G.R.不。 143491]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6日
539菲尔。 205 二级 [ G.R.不。 143491,2006 年 12 月 6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EFREN M. CARRASCO,答辩人。判决 GARCIA, J.:菲律宾请愿人共和国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申请,寻求撤销并撤销上诉法院 2000 年 6 月 14 日的判决[1]( CA) 在 CA-GR CV 第 59566 号,全面确认黎刹 Morong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80 分庭早先的裁决[2],该裁决下令以本案被告 Efren C. Carrasco 的名义登记位于在Tandang Kutyo,Sampaloc,Tanay,Rizal。事实前因: 1996 年 10 月 1 日,在 Rizal 的 Morong 的 RTC 中,被申请人 Efren M. Carrasco 提交了对位于 Sitio Ulang Tubig, Tandang Kutyo, Sampaloc, Tanay 的 17,637 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权登记申请,黎刹省。在他的申请中,被记录为第 215-T 号土地登记案 (LRC) 并被抽奖到法院第 80 分局,被告声称他是寻求登记的土地的所有者;上述土地是可转让和可支配的,不属于任何军事或任何类型的保留地;据他所知,该土地从未被抵押或抵押,或任何人在其上拥有任何合法或衡平法上的权益;并以他的名义申报该土地以征税。申请所附文件包括土地的个人计划和技术说明;重氮聚酯薄膜(SEPIA)原勘测细分计划SG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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