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民用航空管理局),请愿人,VS。 RAMON YU、TEOFISTA VILLAMALA、LOURDES YU 和 YU SE PENG,受访者。[G.R.不。 157557]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0日
519菲尔。第391章不。 157557,2006 年 3 月 10 日] 菲律宾共和国(民用航空管理局),请愿人,VS。 RAMON YU、TEOFISTA VILLAMALA、LOURDES YU 和 YU SE PENG,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QUISUMBING, J. 上诉法院于 2002 年 12 月 2 日在 CA-G.R. CV No. 53712 撤销宿务地区审判法院第 11 分庭驳回民事案件编号 CEB-12968 的决定,并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进一步审理。本请愿书与本法院在 Valdehueza v. Republic [2] 案中的判决和上诉法院在 Yu v. Republic 案中的最终判决有关。 [3] 在 Valdehueza v. Republic (1966) 案中,我们维持了对宿务市拉胡格第 939 号地段的没收判决,并裁定请愿人 Francisca Valdehueza 等人无权收回对很多,但只是要求其公平的市场价值。法院判决的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在发现其中不存在可逆错误的情况下,特此维持上诉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不收取费用。于是下令。 [4] 在 Yu v. Republic (1986) 案中,上诉法院撤销了 Francisca Valdehueza 等人随后向本案被告 Ramon Yu 等人出售该地块的行为,并认为后者不是购买者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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