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菲尔。 661 第三师[G.R.不。 169836,2007 年 7 月 31 日] 菲律宾渔业发展局,请愿人,VS。上诉法院、总统办公室、财政部和伊洛伊洛市,受访者。判决 YNARES-SANTIAGO, J.:本次复审请愿书受到 CA-G.R. 上诉法院 2005 年 6 月 21 日判决[1] 的攻击。 SP No. 81228,认为申请人菲律宾渔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有责任为菲律宾共和国拥有的伊洛伊洛渔港综合体(IFPC)的土地和建筑物缴纳不动产税但由管理局经营和管理。事实没有争议。 1976 年 8 月 11 日,时任总统费迪南德·E·马科斯 (Ferdinand E. Marcos) 颁布了第 977 号总统令 (PD 977),创建了管理局并将其置于自然资源部长的直接控制和监督之下。 1982 年 2 月 8 日,颁布了第 772 号行政命令 (EO 772),对 PD 977 进行了修订,并将管理局更名为现在的“菲律宾渔业发展局”,并将该机构隶属于自然资源部。行政法典 (EO 292) 生效后,管理局成为农业部的附属机构。 [2]与此同时,从 1981 年 10 月 31 日开始,当时的公共工程和公路部在伊洛伊洛市的 Barangay Tanza 从海上开垦了一块 21 公顷的土地,并在其上建造了 IFPC,包括防波堤、登陆码头、冷藏建筑、市场大厅、市政棚、行政大楼、供水和燃油供应系统以及其他港口相关设施和机械。...
菲律宾渔业发展局,请愿人,VS。上诉法院、总统办公室、财政部和伊洛伊洛市,受访者。[G.R.不。 169836]pdf预览版菲律宾渔业发展局,请愿人,VS。上诉法院、总统办公室、财政部和伊洛伊洛市,受访者。[G.R.不。 16983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