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菲尔。 702 第二师 [ G.R.不。 163512,2007 年 2 月 28 日] DAISY B. TIU,请愿人,VS。 PLATINUM PLANS PHIL., INC.,受访者。 DECISION QUISUMBING, J.: 2004 年 1 月 20 日上诉法院在 CA-G.R. CV No. 74972 及其 2004 年 5 月 4 日的决议 [2] 拒绝重新考虑。上诉法院在损害赔偿诉讼中确认了 2002 年 2 月 28 日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261 分庭的裁决[3],命令请愿人向被告支付 P100,000 作为违约金。相关事实如下: 被申请人Platinum Plans Philippines, Inc.是一家从事预需行业的国内企业。从 1987 年到 1989 年,请愿人 Daisy B. Tiu 担任其部门营销总监。 1993年1月1日,被申请人重新聘用请愿人担任高级助理副总裁兼区域业务负责人,负责其香港和东盟业务。双方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五年的雇佣合同。 [4] 1995年9月16日,上访人停止报到工作。 1995 年 11 月,她成为 Professional Pension Plans, Inc. 的销售副总裁,该公司也从事预先需求行业。因此,答辩人在帕西格市 RTC 第 261 分公司起诉请愿人要求赔偿损失。答辩人称,除其他外,请愿人受雇于 Professional Pension Plan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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