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AEL P. LUNARI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6012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1日
591菲尔。第546章第 160127 号,2008 年 11 月 11 日] RAFAEL P. LUNARI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PUNO 决定,CJ:这是根据修订后的法院规则第 45 条要求对调卷进行审查的请愿书,以撤销和搁置上诉法院 (CA) 的决定,[1] 以及驳回请愿人动议的决议重新考虑。 CA 确认了巴伦苏埃拉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75 分庭的决定,[2] 裁定请愿人 Rafael Lunaria 犯有违反 Batas Pambansa (B.P.) Blg. 的一 (1) 项罪名。 22. 案件记录[3] 显示,在 1988 年 10 月的某个时候,请愿人与私人投诉人 Nemesio Artaiz 签订了合伙协议,从事放债业务,前者为工业合伙人,后者为融资人。请愿人当时是布拉干省 Meycauayan 的远东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出纳员,他将向其分行无法容纳的潜在借款人提供贷款。在业务开始时,请愿人首先会告知 Artaiz 提议的贷款金额,然后后者会开出一张支票,记入他在银行的账户(其收益将归借款人所有),而请愿人会反过来向 Artaiz 开出对应于借出金额加上约定的利息份额的支票。双方的借贷业务进展顺利,双方建立了充分的信任,双方同意向对方签发预签支票,以方便双方。...
RAFAEL P. LUNARI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60127号】pdf预览版
RAFAEL P. LUNARI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60127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