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E MALLILLIN Y. LOPE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7295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30日
576菲尔。 576 第二师 [ G.R.第 172953 号,2008 年 4 月 30 日] JUNIE MALLILLIN Y. LOPE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TINGA, J,: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规律性推定不能因其孤独而克服宪法中的无罪推定。超越合理怀疑的有罪证据和其他任何事物都无法掩盖无罪假设。这个负担不是通过不信任被告的清白来解决的,而是通过消除对他的罪责的所有怀疑来解决的。在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请愿书[1] 中,Junie Malillin y Lopez(请愿人)抨击上诉法院 2006 年 1 月 27 日的裁决[2] 及其 5 月 30 日的决议[3] 2006 年否决了他的复议动议。受到质疑的决定确认了索索贡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52 [5] 分庭的决定[4],该决定认定请愿人非法持有盐酸甲基苯丙胺(当地称为涮涮)是一种违禁药物。前面的事实如下。 2003 年 2 月 4 日,根据索索贡市 RTC 第 52 分局签发的搜查令[6],一支由五名警察组成的小组突袭了索索贡市 Barangay Tugos 的请愿人住所。该小组的负责人由 P/Insp.卡塔利诺·博拉诺斯 (Bolanos),以 PO3 罗伯托·埃斯特农 (Esternon)、SPO1 佩德罗·多科特、SPO1 达尼洛·拉萨拉和 SPO2 罗密欧·加里内拉 (Gallinera) 为成员。...
JUNIE MALLILLIN Y. LOPE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72953号】pdf预览版
JUNIE MALLILLIN Y. LOPE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72953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