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8菲尔。第572章第 151413 号,2008 年 2 月 13 日] CAGAYAN VALLEY DRUG CORPORATION,请愿人,与内部收入专员,被告。 D E C I S I O N VELASCO JR., J.:案例 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的复审请愿书寻求召回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的 2000 年 8 月 31 日决议[1]。 SP 第 59778 号,驳回了请愿人 Cagayan Valley Drug Corporation 对 C.T.A. 税务上诉法院 (CTA) 2000 年 4 月 26 日裁决[2] 进行复审的请愿书。第 5581 号案件,理由是对论坛购物的验证和证明有缺陷。 Facts Petitioner 是一家根据菲律宾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公司,是一家获得正式许可的药品和其他医药产品零售商。它以“Mercury Drug”的名称和风格经营两家药店,一家位于卡加延的 Tuguegarao,另一家位于伊莎贝拉的 Roxas。请愿人声称,在 1995 年,根据共和国法 (RA) 7432[3] 及其实施规则和条例,它向合格的老年人购买药品提供了 20% 的销售折扣。根据第 (RR) 2-94 号税收条例,请愿人将 1995 年授予合格老年人的 20% 销售折扣视为从总销售额中扣除,以得出净销售额,而不是将其视为税收抵免根据 RA 7432 第 4 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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