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LAH A. PACASUM,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8031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6日
603菲尔。第612章第 180314 号,2009 年 4 月 16 日] NORMALLAH A. PACASUM,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HICO-NAZARIO,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份要求审查 certiorari 的请愿书,旨在搁置 Sandiganbayan 在 Crim 案中的决定 [1]。 2007 年 8 月 7 日颁布的第 27483 号案件认定请愿人 Normallah A. Pacasum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171 条第 1 款及其 2007 年 10 月 22 日的决议 [2] 否认请愿人的复议动议和新动议新发现证据的审判/接收。 2002 年 5 月 2 日,请愿人在 Sandiganbayan 被控伪造公共文件,根据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171 条第 1 款对其进行定义和处罚,其行为如下: 2000 年 8 月 22 日至 23 日或之前的某个时间或随后在菲律宾哥打巴托市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 NORMALLAH A. PACASUM 是一名高级公职人员,他是哥打巴托市棉兰老岛穆斯林自治区旅游部的区域秘书,同时在履行其公职时,犯下与此相关的罪行,利用她的公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伪造了她提交给自治区州长办公室的雇员许可[3]棉兰老岛穆斯林地区,模仿 DOT-ARMM 的 I 供应官员 Laura Y. Pangilan 的签名,以索取她的萨拉y 表示 2000 年 8 月和 9 月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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