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菲尔。 163 第二师 [ G.R.第 188331 号,2010 年 6 月 16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RYAN LALONGISIP Y DELOS ANGELES,上诉人。决定 NACHURA, J.:在本法院面前是一项上诉[1],对上诉法院 (CA) 2009 年 2 月 26 日的决定[2] 提出异议,该决定通过修改确认了地区法院 2007 年 4 月 4 日的决定[3]初审法院 (RTC),Calabanga, Camarines Sur 63 分庭,裁定上诉人 Ryan Lalongisip y delos Angeles(上诉人)犯有谋杀罗密欧·科波(罗密欧)的谋杀罪,并无合理怀疑。事实上诉人在 2006 年 3 月 9 日的信息中被指控犯有谋杀罪,信息内容如下: 2006 年 3 月 8 日或大约在下午 12:30 左右。在菲律宾南甘马林省卡拉班加市的 Barangay Manguiring 并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杀人,背信弃义,手持一把长 (10½) 英寸的菜刀,其刀尖的手柄故意、非法和重罪地刺向罗密欧·科波,击中罗密欧·科波的后部,导致他瞬间死亡。受害人无权废除(原文如此)突然袭击,也无权为自己的继承人遭受的损害和偏见辩护,其数额由尊敬的法院确定。违反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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