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菲尔。 725 第一师 [ G.R.第 181664 号,2012 年 11 月 14 日] 菲律宾土地银行,请愿人,VS. CRISPIN D. RAMOS 和公共工程和公路部,答辩人。决定 VILLARAMA, JR., J.:根据经修订的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对调卷复审的请愿书,旨在推翻并撤销上诉法院 2008 年 1 月 31 日的决议[1] (CA) 在 CA-GR CV No. 82916 以无管辖权为由驳回上诉。 2000 年 1 月,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和被告 Crispin D. Ramos(被告)就受桥梁建设项目影响的部分土地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根据绝对销售契约的叙述,[2] 出售的财产是共同拥有的,但被告是唯一的买方,因此: 鉴于,第一部分的一方是建造新的 Gayaman 桥,Binmaley,Pangasinan 和此类建筑影响并通过第 573 号税务申报表中所述财产的一部分,该财产仍以已故的 Maximo Diaz 的名义进行,他是第二部分 [Crispin D. Ramos] 的前任利益;鉴于第二部分的一方和 FLORA D. RAMOS-REYES、GOMERCINDO D. RAMOS 和 JOSE ADVITO D. RAMOS 是已故 Mate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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