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菲尔。 33 二级 [ G.R.第 171594-96 号,2013 年 9 月 18 日] ASIA BREWERY, INC.,请愿人,VS. TUNAY NA PAGKAKAISA NG MGA MANGGAGAWA SA ASIA (TPMA),受访者。 DECISION DEL CASTILLO, J.:在根据《劳动法》第 263(g) 条由劳工部长进行强制仲裁的情况下,雇主的财务报表必须由外部独立审计师进行适当审计,才能被接受作为确定适当工资奖励的证据。这份对 Certiorari 的复审请愿书抨击上诉法院 (CA)(2005 年 10 月 6 日的决定[1] 和 2006 年 2 月 17 日在 CAG.R. SP Nos. 80839、81639 和 83168 中修改的决定[2]) 2004 年 1 月 19 日劳工部长在 ()S-AJ-0042-2003 中的决定[3]。事实前因 CA 恰当地总结了前因:[被告工会] Tunay Na Pagkakaisa ng mga Manggagawa sa Asia (TPMA ) 是一个合法的劳工组织,被证明是[申请人公司] Asia Brewery, Incorporated (ABI) 的所有普通员工的唯一和独家谈判代理人。另一方面,[申请人公司] 是一家从事在啤酒、山迪酒、玻璃和瓶装水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分销方面拥有约 1,500 名员工,并与至少 13 家公司签订了现有分销协议。...
亚洲啤酒公司,请愿人,VS。真正的亚洲工人团结 (TPMA),受访者。[G.R.没有。 171594-96]pdf预览版亚洲啤酒公司,请愿人,VS。真正的亚洲工人团结 (TPMA),受访者。[G.R.没有。 171594-9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