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菲尔。第972章第 208625 号,2017 年 9 月 6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RAMON Francica Y NAVALTA,原告上诉人。决定 LEONEN, J.:任何金额,尤其是被告为性虐待其 11 岁的受害者而支付的 P50.00,都无法弥补她的创伤。一个成年男子利用孩子的信任和纯真以及她家庭的贫困反复强奸她的堕落行为理应受到谴责和法律规定的最严厉惩罚。要求本法院审查 CA-G.R. 上诉法院 2013 年 2 月 22 日的决定[1]。 CR-HC 第 03929 号。该决定确认被告上诉人 Ramon Francica (Francica) 根据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6-A(1)(d) 条对三 (3) 项法定强奸罪的定罪。第 8353 号共和国法,与第 7610 号共和国法有关,对每项强奸罪判处永久监禁。 [2]本法院重申下级法院认定的事实。 2005 年 2 月 3 日,在第 05-1287-FC-H 号刑事案件中,向曼达卢永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09 分庭对 Francica 提起诉讼 [3]。该信息内容如下: 2005 年 2 月 2 日左右,在菲律宾曼达卢永市,[本尊敬的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地方,上述被告作为受害者的邻居,做了,然后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 [AAA] 发生性关系,一个十一 (11) 岁的女孩,当时在那里将他的私处插入 [the] 后者的阴道,这一切都违背了后者的意愿,其行为 [原文如此] 贬低、贬低或贬低受害者(儿童)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拉蒙·弗朗西卡·纳瓦尔塔,原告上诉人。[G.R. 208625号】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拉蒙·弗朗西卡·纳瓦尔塔,原告上诉人。[G.R. 208625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