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菲尔。 860 第三师 [ G.R.第 212934 号,2017 年 6 月 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诉 BLAS GAA Y RODRIGUEZ,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TIJAM, J.:被告上诉人 Blas Gaa y Rodriguez 质疑上诉法院 (CA) 于 2014 年 2 月 13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裁决[1]。 CR-H.C.第 04906 号,确认了 2011 年 2 月 10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在第 7972-G 和 7973-G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裁决[2],该裁决由奎松市古马卡第 62 分庭作出,认定被告上诉人有罪两项合格的强奸罪。被告上诉人根据不同的信息被指控犯有两项合格的法定强奸罪,即:2001 年 4 月 4 日上午 8 点左右在 Barangay XXX 发生的第 7972-G 号刑事案件[ 3],菲律宾奎松省 Atimonan 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以武力和恐吓手段,故意、非法和重罪地对一个 AAA [4 ],一名未成年人,9 岁 5 个月零 1 天,违背她的意愿。被告是受害者AAA的合法父亲。违反法律。 [5]第 7973-G 号刑事案件 在 2003 年 3 月左右,在菲律宾奎松省 Atimonan 市的 Barangay XXX,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以武力和恐吓方式,时不时地,违背她的意愿,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一名 AAA、一名 11 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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