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6菲尔。第822章第 10-4-19-SC 号,2017 年 3 月 7 日] 回复:Tony Q. VALENCIANO 的信,在奎松市司法大楼举行宗教仪式。 R E S O L U T I O N MENDOZA, J.:我们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我们选择的宗教。有些人相信与我们不同的神,而有些人可能根本不相信神。然而,尽管这种差异可能给我们带来不便,但我们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它,因为只有在接受我们彼此不同的事实后,我们才能学会相互尊重。这场争议源于一系列信件,由托尼·Q·瓦伦西亚诺 (Valenciano) 写给当时的首席大法官雷纳托·S·普诺 (Chief Justice Puno)。在 2009 年 1 月 6 日的第一封信中,[1] 瓦伦西亚诺报告说,奎松市 (QC) 司法厅的地下室已被改建为罗马天主教教堂,配有供奉桌、天主教宗教圣像的图像,一个天篷、一个电子琴和一个投影仪。他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宪法关于政教分离的规定以及宪法禁止为教派、教会、教派或任何其他宗教体系的利益而挪用公共资金或财产的规定。瓦伦西亚诺进一步断言,在 QC 司法厅地下室举行弥撒表明它倾向于有利于天主教诉讼当事人。合唱团排练对其他员工造成较大干扰;公众不能再使用地下室作为休息场所;公共检察官办公室 (PAO)、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第 82 和 83 分部、法律图书馆、菲律宾调解中心和法院书记员办公室 (OCC) 的记录科的雇员和诉讼当事人不能因为他们不能在中午 12:00 到下午 1:15 之间穿过地下室,所以照顾他们的个人必需品,例如上厕所;法院雇员在争夺阅读书信的权利时彼此敌对;并且在弥撒期间整个建筑物的供水被切断,因为发电机被关闭以确保安静。...
回复:Tony Q. VALENCIANO 的信,在奎松市司法大楼举行宗教仪式。[A.M. 10-4-19-SC]pdf预览版回复:Tony Q. VALENCIANO 的信,在奎松市司法大楼举行宗教仪式。[A.M. 10-4-19-SC]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