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36297 号,2018 年 10 月 1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诉 ARMANDO BAGABAY Y MACARAEG,被告上诉人。 CAGUIOA, J 判决:在本法院之前,根据《法院规则》第 13 条第 124 条对上诉法院第 11 分部 (CA ), 在 CA-GR CR-HC 第 07665 号,在第 2819-G 号刑事案件中确认了区域审判法院 2015 年 1 月 22 日第 31 分庭,Guimba,Nueva Ecija (RTC) 的决定[3],在此裁定被告上诉人Armando Bagabay y Macaraeg (Armando)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 248 条犯有谋杀罪。事实 Armando 根据以下经修订的信息被指控犯有谋杀罪:[4] 2010 年 9 月 7 日左右,在菲律宾新怡诗夏省 CUYAPO 市/市的 Barangay San Antonio,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杀人,手持不锈钢刀,背信弃义,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攻击、袭击和刺伤一个阿尔弗雷多·M·格瓦拉, Jr. 用上述刀在他身体的不同部位造成多处刺伤,导致他死亡,对后者的家人和继承人造成了伤害和偏见。如此订购。 [5]提审后,阿曼多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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