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atskoerant,2001年8月17日,第22560号22560号政府通知GoeWermentsKennisGewings No. 737 2001年8月17日,2001年8月17日农业部范兰德布(Van Landbou)国家农业营销委员会营销法案,1996年(1996年第47号法案)在葡萄酒行业 根据 1996 年《农产品营销法》(1996 年第 47 号法案)第 11 条,特此通知农业部长已收到关于继续执行以下法定措施的请求,根据上述法案登记第 10 条和第 1 条(1996 年农产品法案第 19 条(1996 年第 47 号法案))。记录和回报(第 18 节)。身份征税(第 15 条)。研发税(第 15 条)。葡萄酒出口通用促销税(第 15 条)。建议在申请中将上述所有法定措施从 2001 年 1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 日持续四年。建议将登记、记录和申报表也延长四年,尽管事实上它们只是由于在 2003 年失效。这是因为登记和记录和申报是征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议今后所有法定措施同时运行。特此邀请葡萄酒行业直接受影响的群体在本公告发布后 14 天内就拟议的法定措施向全国农业营销委员会提出任何意见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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