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SKOERANT,2009 年 2 月 19 日,第31886 3 政府通知 GOEWERMENTSKENNISGEWINGS 卫生部门 VAN GESONDHEID 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第 R. 139 19 号。 2009 年 1 月 关于学生注册、本科课程和医学专业考试的规定 卫生部长根据 1974 年《卫生专业法》(1974 年第 56 号法案)第 61 (1) 条,并在协商与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一起制定了附表中的规定。法规的时间表安排 第 1 条。定义 第 1 章 医学生注册 医学生注册信息 提交给委员会 2. 3. 4. 5. 6. 7. 8. 9. 医学课程和第 2 章医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考试与课程和学习方法有关的要求 与临床培训有关的要求 与评估学生表现有关的要求 与评估课程和计划有关的要求 批准机构的一般要求 10. Repeai 4 No. 31886 GOVERNMENT GAZETTE,2009 年 2 月 19 日定义 1. 在本条例中,该法案是指 1974 年卫生专业法案(第1974 年第 56 号),以及在该法案中赋予含义的任何表达都应具有该含义,除非与上下文不一致,否则认可是指对学术和培训标准以及专业研究计划给予认可和批准的过程由董事会批准的外部和公正机构批准的教育机构或培训设施 就教育机构或资格批准而言,是指董事会根据委员会规定的评估程序对机构、设施或资格的认可和批准木板;委员会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15 条设立的医疗和牙科专业委员会;课程是指概述学术学习、临床培训和技能发展以及整合学生专业态度和行为的学术课程;学位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24 条被委员会认可注册为医生或临床助理的大学医学学位;研究生是指已成功完成课程并在认可的教育机构获得资格的医学学生;医生是指根据该法案在理事会注册的人;学生是指根据该法案在理事会注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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