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共当局(改革)法(北爱尔兰) 2009 2009 第 3 章 为废除某些公共当局或与之相关的法案。 2009 年 2 月 16 日由北爱尔兰议会通过并经女王陛下同意而颁布如下 废除机构 N.I.北爱尔兰渔业保护委员会 N.I. 1(1) 北爱尔兰渔业保护委员会被废除。 (2) 该委员会在第 (1) 款开始实施前可行使的职能移交给文化、艺术和休闲部。 (3) 附表 1 具有效力,并且在该附表中 (a) 第 1 部分就该委员会的资产、负债和工作人员的转让作出了规定,并载有其他补充规定; (b) 第 2 部分包含因本节实施的转让而产生的修正。 (4) 如果附表 1 第 2 部分有相反的具体规定,则第 (2) 款不适用。北爱尔兰残障生活津贴咨询委员会 N.I. 2(1) 北爱尔兰残疾人生活津贴咨询委员会被废除。 (2) 因此 (a) 1992 年社会保障管理局(北爱尔兰)法(c. 8)第 152 条被废除; (b) 对附表 2 所列其他法定条文的修订生效。开始信息 I1S。 2 于 2015 年 5 月 1 日由 S.R. 运营2015230,艺术。 2(a) 北爱尔兰生猪生产发展委员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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