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议会的决定,作出以下规定: § 1 平等事务专员 与司法部有关的平等事务专员负责《男女平等法》(609/1986)中规定的任务,以下简称平等法。平等事务专员由政府任命,每次最长任期为五年。平等事务专员在其活动中是独立和独立的。平等专员的资格要求是除国际法和比较法硕士学位外,具有更高的法律大学学位,熟悉该职位的领域并在实践中表现出管理技能。第 2 节 平等专员的职责 平等专员的职责是: 1) 监督《平等法》的遵守情况,主要是禁止歧视和禁止歧视性广告; 2) 以倡议、建议和指示促进平等法宗旨的实施; 3) 提供关于平等立法及其应用实践的信息; 4)监督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平等的实现情况; (11.11.2016/916) 5) 采取措施解决《平等法》中提及的歧视案件。 (11.11.2016/916) 第 3 节 援助 平等事务专员可以协助歧视受害者保护其权利,并在必要时协助他进行有关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诉讼,前提是他认为此事在条款上相当重要。关于法律的适用。平等事务专员可以命令他手下的一名公务员协助歧视受害者。受平等事务专员或由其任命的官员协助的对方当事人如果在审判中败诉,他必须按照与法律费用赔偿相同的标准,向国家赔偿因协助造成的合理费用。当事人之间。...
30.12.2014-1328 平等专员法案pdf预览版30.12.2014-1328 平等专员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