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勒海峡船舶运输免税货物出口条例 (1961:128)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瑞典
发布时间:1961年
SFS 编号:1961:128 部门/当局:财政部 S7 发布:1961-05-26 废除:1995-01-01 宪法已被废除:SFS 1994:1694 修订登记:SFSR (Regeringskansliet) 来源:全文(Regeringskansliet) § 1 关于免税货物的出口,例如在瑞典港口(位于库伦斯灯塔以南和 Falsterbo 灯塔以北)以及丹麦港口(包括北部的 Gilleleje(包括北部的 Gilleleje)和包括斯科拉以南,除1957年4月26日公告(第123号)对出口某些免税物品如粮食或行李有特别规定外,适用下列特别规定。 § 2 免税的烈酒、葡萄酒、麦芽饮料和烟草制品,只有在 1. 船上保持良好秩序和清醒的条件下才能从海关区域带出; 2.不向可假定未满18周岁的旅客提供酒精饮料或葡萄酒,不向可假定未满15周岁的旅客发放烟草制品; 3. 不发给旅客携带上岸的烈酒、葡萄酒或麦芽饮料; 4. 12点前不向旅客提供酒精饮料或葡萄酒; 5、单程发给旅客的香烟不超过20支、雪茄10支、小雪茄10支或其他烟草制品50克。...
厄勒海峡船舶运输免税货物出口条例 (1961:128)pdf预览版
厄勒海峡船舶运输免税货物出口条例 (1961:12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