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辅助立法,2007 年 1949 年第 249 号法律公告 地方政府法案(第 265 章) 为行使地方政府法案第 5、28 和 39 条赋予的权力,地方政府部长作出以下命令政府(基图伊县)令,2007 年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地方政府(基图伊县)令,2007 年。 2. 基图伊区,不包括附表 1 中描述的区域,被宣布为基图县。 3. 基图伊县应划分为附表二规定的二十九个选区,在签署并交存的第 REA 号边界图 (22(a)) 上,这些选区的边界被更具体地划定为蓝色边缘内罗毕肯尼亚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可在基图伊地区专员办公室查阅。 4.应在基图郡建立一个县议会,被称为基图郡县议会,该理事会应由(a)二十九民选议员组成日程; (b) 部长根据法案第 39 (1) (c) 条提名不超过九名议员,其中一名应为公职人员。 5. 地方政府(基图伊县)令,2002 年,为 L.N. 2332002. 撤销。附表一(第 2 段) KITUI 自治市区域 在第 2 号边界图上,其边界被更具体地划定为带有胭脂红边缘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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