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零售行业
宏观调控
非银金融
金融市场
市场经济
金融行业
经济发展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的税务资讯第二期:持有阶段
相关行业
:
住宅地产
企业管理
房地产
报告地区
:
广东省
发布时间
:
2021年02月03日
在内地持有房地产的税务概览根据目前内地的税法规定,企业2在持有房地产阶段可能涉及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在持有住房阶段3则一般只须针对出租房屋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税种,而在其余情形下,则通常不涉及纳税义务。如若企业持有房地产并用于出租,则可能需要涉及如下税务影响企业所得税除适用特殊的优惠政策情形外,企业通常需要就取得的租金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在未适用特殊的优惠政策情况下,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的税务资讯第二期:持有阶段pdf预览版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的税务资讯第二期:持有阶段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税务快讯:2020年美国大选对美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影响
税务快讯:税政调研抓先机 提效降税减成本
2020:以改革破解迷局
清科2014年12月中国并购市场统计报告
供应链转型:实现可持续变革
宏观政策2021年4月动态报告:政策保持稳定 压制房地产延续
香港税务评论:2021‐22财政预算案分析-财赤新高下预算务实,为疫后复苏铺路
宏观快评:促进“内循环”的关键抓手
宏观研究:中国经济如何摆脱房地产依赖?-大幕开启
税务评论:有效应对进口减免税货物管理方式变革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