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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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输华小麦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的规定,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俄罗斯小麦,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且未发生小麦矮腥黑穗病的地区种植的,仅限于加工用途的春小麦。二、俄方应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相关国际标准,在小麦出口产区和储存场所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监测,并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应中方要求,俄方应提供上述所有监测结果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等信息。三、在小麦出口前和运输期间,俄方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随输华小麦传入中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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