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工信厅规函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围绕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两项督查激励措施,积极组织推荐成效明显市(地、州、盟)(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以下简称市(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做好相关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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