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报告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有关精神,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有关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现就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支持试点单位在不增加单位编制的前提下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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