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5〕28号)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其中提出延续核准申请的,如果已取得的常规检测核准项目未包括4种检测方法的,鉴定评审时应验证其未包括的检测方法的检测能力。2、2015年7月1日前受理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应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工作,其鉴定评审和核准工作可以继续按照原《核准规则》的要求执行。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持证机构,如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以内提出延续核准申请的,可以不按照新申请的无损机构对待,但因履行换证程序未能在旧证届满前取得新证的,自旧证届满至新证生效期间,不得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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