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气瓶检验机构认为能够保证安全时,可以免做水压试验(超过使用年限进行安全评定的除外)。3.低温绝热气瓶、液化二甲醚钢瓶的定期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按照GBT343472017《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345312017《液化二甲醚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设计文件修改转化完成后,气瓶制造单位应向取得相应资质的气瓶型式试验机构提出气瓶设计文件鉴定申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pdf预览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