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的证明资料公告如下一、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明资料(一)离婚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交1.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