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发布)有关纳税服务投诉办理信息化、办理情况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投诉管理质效税务总局依托12366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升级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以下简称热线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纳税服务投诉多渠道接收、同一平台处理、全程监控督办。二、报告投诉处理情况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对纳税服务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月度向上级税务机关提交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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