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司、机关服务中心、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逐级上报审批部门申请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逐级上报的工程结算审核申请,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第十一条工程结算审核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财务决算资料,逐级上报审批部门申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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