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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通知
相关行业
:
国家税务总局
通知
报告地区
:
厦门市
发布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
一、设计原则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本指引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险保障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可以在此基础上,按有利于参保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的个人,均可参保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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