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

报告地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便利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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