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压缩办理时间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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