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三)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主要工作任务的重点领域规划,可以实施规划环评与规划所包含的项目环评的联动工作。经审查小组审查发现规划环评没有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应采用适当方式建议有关部门对规划环评进行完善并经审查小组审查后方能开展联动(四)本意见所指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是指包含重大项目布局、结构、规模等的规划环评,暂限定于本意见(五)至(九)中所列的相关领域规划环评。(十一)各级环保部门在召集审查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将对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在审查意见中给予明确。经审查小组认可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可以作为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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