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农业
食品饮料
餐饮
国民经济
数码产品
投资
互联网金融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已被修订)
相关行业
:
报告
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日暂停或者终止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第十一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第十五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制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第十八条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已被修订)pdf预览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已被修订)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广东:不得组织快递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实施垄断行为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解读
旅行社条例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