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列出21条严禁事项,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清单规定,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每年面向基层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省级督查检查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评比考核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严禁重复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上报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数据、材料,上报材料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纸质材料,杜绝机械式做法,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评价中小学校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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