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贵州省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根据议题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研究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处置具体问题。有关单位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及时解除对破产企业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财产移交破产管理人接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法院)(十)加大政策及金融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法院)(十一)妥善解决煤矿企业破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及时处理涉及企业破产相关问题,具体案件处理协调情况原则上要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贵州: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pdf预览版
贵州: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