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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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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
: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
黑政办规20212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本单位医疗行为、医保基金安全等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健全内部医保管理制度,强化各岗位医保工作职责,压实依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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