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海警局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渔船舶综合管理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现就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和倒查工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联合联动执法,强化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形成部门合力。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涉渔船舶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关、市场监管、海警部门和渔船检验主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等相关协调机制作用,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加强涉渔船舶监管工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渔船审批、登记、报废管理及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渔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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