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应根据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业主单位或企业法人负责编报。本阶段(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电力部会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提出预评审意见,报国家环保局审查批准;电力部在接到国家环保局、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环境影响1评价报告书和厂址核安全部分的审批意见后,会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由电力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编报。本阶段(设计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电力部会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提出预评审意见,报国家环保局审查批准。原能源部年颁发的《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版同时废止。...
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pdf预览版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