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由中央支配的部分,要向10粮食主产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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